"""習武不是拿來傷害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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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武不是拿來傷害別人的!」陳夆昀(卅七歲)說,被打時他曾一度很火大,曾朝其中一人鼻子出拳,而勾倒另一人後,也起腳要往頭部踹下去,但兩次都忍下來,硬是把拳腳縮回來。
身高一百八十一公分、體重超過一百公斤的陳夆昀,十三歲開始練習各種格鬥武技。民國八十六年被已故日本知名摔角選手「馬場」選為「台灣唯一接班人」,還到日本接受訓練;後來因傷回台,成立「風雲」隨扈公司,在李敖參選總統及藝人林青霞父喪回台時擔任隨扈工作。
二○○二年美國大西洋城舉行的國際職業摔角大賽,陳夆昀以「白獅」身分出賽,僅花了四分鐘,就用自創絕招重創美國好手「愛國者」,拿下台灣第一座世界職業摔角冠軍。
去年八月三日凌晨,陳夆昀騎機車載女友,在板橋市館前西路四十六巷,與正在倒車的徐祥恩(廿八歲)、黃梓曦(廿八歲)擦撞,當時陳夆昀與女友未受傷,機車受損輕微。陳夆昀說,原本不想追究,徐祥恩卻持鋁棒攻擊,黃梓曦也對他揮拳毆打,兩人還警告他「如果敢報警,就到醫院堵你」。
陳夆昀說:「如果我真的出手,我擔心被害人變成他們。」他要保護女友,才用左手格擋,「我算一算,左手大概擋了五十多下鋁棒,手才斷了」。
後來陳夆昀提出傷害、恐嚇告訴,檢方起訴徐、黃兩人,並具體求刑七月。
板橋地院昨天開言詞辯論庭,徐、黃否認恐嚇,陳夆昀的辯護律師才揭露陳夆昀世界職業摔角冠軍的背景,並稱因他有體格優勢才不致受重傷,若一般人可能會被打死。兩人得知打的是世界摔角冠軍,甚感訝異。公訴檢察官以徐、黃兩人下手兇殘,又不知悔悟,當庭加重求刑至十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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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聯合新聞網
看到聯合新聞網的新聞, 覺得這位陳夆昀實在真了不起.
令人打從心底佩服. 這才是真強者啊...
要我是世界職業摔角冠軍大概就會搞個炸彈摔然後徒手把對方劈成兩半再扔到垃圾筒了...
還好我只會摔車還摔的不大好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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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國小那位很兇的老師常講的話: "讀書不是爽就好..." 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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